您当前的位置:网站首页 >
德育处 > 正文
高淳区实验小学关于“优秀班主任”、 “文明班级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红花少年”评比的意见
gcsxdyc
2025/1/2 14:15:46
点击215次
为了总结一学期来学校班队工作经验,激励先进,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工作,现将本学期“优秀班主任”、 “文明班级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红花少年”的评比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“优秀班主任”、“文明班级”的评比
(一)条件:
“优秀班主任”、“文明班级”的评比标准仍参照《高淳区实验小学校级优秀班主任评比细则》、《高淳区实验小学文明班级评比操作细则》(见校园网),同时以下列条件为重点。
1.班主任月绩效考核学期总分列年级组前列。
2.班级语文、数学、英语成绩列年级组前列。
3.班级全学期在校内或校外集体活动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。
4.班级或班主任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突出,为学校争得荣誉。
5.乐意接受学校或年级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,并积极完成。
6.在学校各项督查或评比中列年级组前列。
(二)评比流程:
班主任申报 课任教师评议 年级组考核
教管中心审核 校长室审批
(三)名额:
年级组班额数的50%。
(四)奖励:
1.颁发奖状、证书;
2.在下一学期月考核中给予加分。
二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红花少年”的评比
(一)“三好学生”评比条件:
1.思想品德好。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,热爱集体,热爱劳动,能模范地遵守《小学生守则》和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。有理想,讲文明,有礼貌,守纪律,尊敬长辈,团结同学,爱护公物,乐意助人,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学期品行表现中各项均为三星。获得“智慧之星”称号。
2.努力学习好。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习惯好,成绩优良。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品社、音乐、美术、信息技术等学科学期综合成绩为“优秀”,学习兴趣、学习习惯、学习能力与方法均为三星。
3.参加活动好。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认真完成活动课的任务,(活动课程的学习三项以上为三星,其余二星以上)。有一门以上特长(如作品发表、获奖、文艺表演获奖,学会一项乐器演奏,会使用电脑,体育项目比赛获奖,科技竞赛获奖等)。
4.锻炼身体好。能认真上好“两课两操”,体育成绩综合评定为良好以上,视力不低于5.0。
(二)“红花少年”评选条件:
1.各方面表现很好,但在某一方面没达到“三好学生”标准。
2.在学校及以上各项活动中获奖。
3.在某一方面取得显著进步,在班上有鼓励后进作用。
4.获得“智慧之星”称号或其它荣誉称号。
以上四个条件符合其中之一者,均可评选。
(三)评选流程:
学生竞选演讲 同学评议 征求课任教师意见
班主任、配班教师审核 德育处审批
(四)名额:
1.“三好学生”评选人数8名。
2.“红花少年” 评选人数10名。
(五)奖励:
1.颁发证书。
2.完成电子在线填写。
3.在下学期开学典礼上表彰。